香港非遗之黄大仙信俗

香港黄大仙信俗初起于浙江金华地区,从东晋至民国,黄大仙以道教灵仙、救病之神及晴雨之司的形象,成为传统的神仙信俗之一。明清之际,黄大仙信俗传入岭南,清末盛行于广东地区。本港的黄大仙信俗奠基于1915年。1921年啬色园正式成立,以管理黄大仙祠事务。1969年,啬色园黄大仙祠所在地被定名为黄大仙区,可见黄大仙信俗在香港之根深叶茂。经过百年传承,时至今日,黄大仙信仰发展出宗教与慈善结合的特色,在香港以至海外华人社区广为流传。每年农历八月廿三日是黄大仙宝诞。2014年,黄大仙信俗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

黄大仙师,原名黄初平,于公元328年晋朝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据黄大仙师自述,仙师8岁时开始于浙江省金华县北部的赤松山一带牧羊。15岁那年,仙师巧遇一位仙翁,被授以静修及提炼草药之术,在山野中潜心修炼40年。后来,兄长黄初起听从道士善卜指点才得以跟仙师相聚。当兄长询问羊群下落时,仙师带领他到山岗的东面,用手指著远方,对白石群呼喝,转瞬间,石群变成羊群。黄初起对神蹟感到非常惊奇,起了修炼心,于是与仙师一起苦修。最后,双双得道成仙。因仙师隐于赤松山,故有赤松黄大仙之称。

黄大仙信俗深入港人生活,不少市民在家中都有供奉黄大仙,以保家宅平安,“有求必应”更成为大众对黄大仙信俗的共识。信仰奉行儒释道三教同尊,汇合多方信众,体现移民社会的共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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