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五年一次 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港澳台、海外华人作品展征稿

由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联合主办的“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港澳台、海外华人作品展”现已开始征稿,该展览将在深圳举办。今年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将全面展示、检阅近五年来中国美术创作和事业发展的成就。

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简称“全国美展”)是中国美术界最权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型展览,也是独特的国家艺术评价体系,每五年举办一次。“中国美术奖”是中国美术界的全国最高奖,其创作奖在全国美展中评选产生。迄今已成功举办十三届。

“第十三届全国美展港澳台、海外华人画展”于2019年在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美术馆展出。该次画展共遴选了286幅作品参展,并从中选出40件优秀作品参加进京展,其中香港9件,澳门4件,台湾5件,海外华人22件。

入選「第十三届全國美展進京展」的香港黃孝逵作品:《維港紅帆》,中國畫,180×180厘米。
入選「第十三届全國美展進京展」的澳門楊詠欣作品:《某天尋找自己在家的感覺》,中國畫,86×136厘米。

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共设13个分展区,涵盖中国画展区,油画展区,版画展区,雕塑展区,水彩、粉画展区,壁画展区,漆画展区,艺术设计展区,综合画种展区,工艺美术与陶瓷艺术展区,综合材料绘画展区,实验艺术、数字艺术与动画展区,港澳台、海外华人作品展区。其中粤港澳大湾区两个主要城市广州和深圳分别负责“中国画展区”和“港澳台、海外华人作品展区”。

全国美展自1949年举办第一届,在此之后的展览流程十分严格、规范:首先,各省市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队等基层组织展开本地区的作品征集、评选和上交的作品;然后,由全国美展总评委会进行作品的最后筛选。全国美展代表着社会的主流意识和审美评判,具有政府的话语权和鲜明的政策导向性。

第十四届“港澳台、海外华人作品展区”作品征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深圳市美术家协会、深圳市公共文化艺术创作中心(深圳画院)、深圳美术馆、大芬美术馆。

二、开幕时间(另行通知)

三、展览地点:深圳美术馆(新馆)

四、主办单位对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影、出版及宣传权。

五、展览规模:共展出作品约300件,以实际展出作品为准。

六、作品归属:所有参评、参展作品在评选或展出后均退还作者。

七、展览将出版作品集,该作品集是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系列作品集的组成部分。由组委会统一设计版式和规格,每位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八、组委会向展览入选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

九、初评投稿要求:

1.凡有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作者(台湾地区作者须持有台胞证),以及海外华人作者均可投送作品参评。海外华人在此指持有他国“绿卡”或加入他国国籍的身份。

2.初评只接收作品照片的电子文件。文件须为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B。须有唯一的文字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无题”或只用数字等符号命名标题的作品。

3.投稿作者须将本人身份证明电子文件连同投稿作品图片一并发送至展区电子邮箱(台湾地区作者须提供本人台胞证电子文件)。无身份证明作者的投稿作品不参评。

4.凡自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送展参评。

十、作品要求:

1.作品画种、尺寸规格要求请见附件。复评阶段须寄送原作,请作者自行考虑国际国内航空物流条件限制。

2.每位作者投稿不能超过两个画种(含合作作品),每个画种原则上限投1件作品。合作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10人,且投稿作品的合作作者皆须具备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或海外华人身份。

3.入选作品不评奖,从中选出约40件作为特邀作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进京作品展”。

4.投稿作品一律填写《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港澳台、海外华人作品展作品登记表》。表格从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下载:www.caanet.org.cn。

十一、复评送件及退件要求:

送件:凡初评入围作品将由组委会联系作者寄送原作至本展区进行复评。原作可由作者本人或委托他人直接送达,也可通过航空、邮局寄达(邮费自理)。送件作品须由作者自行投保。送件须妥善包装,防止寄运途中破损遗失。

退件:入选作品原作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退还作者。作者自取作品必须出示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取须签署委托书及代取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进京作品展”的特邀作品,将在国内外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退件时间另行通知,退件邮费及保险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二、初评收件截止日期:2024年5月10日

十三、初评电子图片收件

联络人:李蕙伊0755-25931752/王文科0755-25931757、17722588895

电子邮箱:szart@126.com

十四、复评原作收件

联络人:刘佳依 18718049207/曾耀乐 13590327367、0755-28062004、0755-28062007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腾龙路30号1栋深圳美术馆

十五、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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