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遺之黃大仙信俗

香港黃大仙信俗初起於浙江金華地區,從東晉至民國,黃大仙以道教靈仙、救病之神及晴雨之司的形象,成為傳統的神仙信俗之一。明清之際,黃大仙信俗傳入嶺南,清末盛行於廣東地區。本港的黃大仙信俗奠基於1915年。1921年嗇色園正式成立,以管理黃大仙祠事務。1969年,嗇色園黃大仙祠所在地被定名為黃大仙區,可見黃大仙信俗在香港之根深葉茂。經過百年傳承,時至今日,黃大仙信仰發展出宗教與慈善結合的特色,在香港以至海外華人社區廣為流傳。每年農曆八月廿三日是黃大仙寶誕。2014年,黃大仙信俗被列入第四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

黃大仙師,原名黃初平,於公元328年晉朝出生在一個貧窮的家庭。據黃大仙師自述,仙師8歲時開始於浙江省金華縣北部的赤松山一帶牧羊。15歲那年,仙師巧遇一位仙翁,被授以靜修及提煉草藥之術,在山野中潛心修煉40年。後來,兄長黃初起聽從道士善卜指點才得以跟仙師相聚。當兄長詢問羊群下落時,仙師帶領他到山崗的東面,用手指著遠方,對白石群呼喝,轉瞬間,石群變成羊群。黃初起對神蹟感到非常驚奇,起了修煉心,於是與仙師一起苦修。最後,雙雙得道成仙。因仙師隱於赤松山,故有赤松黃大仙之稱。

黃大仙信俗深入港人生活,不少市民在家中都有供奉黃大仙,以保家宅平安,「有求必應」更成為大眾對黃大仙信俗的共識。信仰奉行儒釋道三教同尊,匯合多方信眾,體現移民社會的共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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