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遺之宗族春秋二祭

傳統的民間祭祖活動目的是向先人表達敬意,多於立春、春分、清明、重陽、秋分及冬至舉行。此外,在每年農曆正月的初一及十五,也會向祖先上香,清明及重陽時,多前往墓地拜祭,也稱作「掃墓」。早於宋、元時期,不同宗族的先祖先後遷入香港地區。數百年來,這些宗族在香港落地生根,建立祖祠和祖墳,並一直傳承祭祖活動,從未間斷。香港部分宗族每年均舉行春祭及秋祭,一些宗族則只進行春祭或秋祭,以表孝道,慎終追遠。

春祭多於農曆二月、四月或春分在祠堂舉行,秋祭則多於農曆九月、秋分或重陽節在祠堂或祖先墓地舉行。新界宗族仍視祭祖活動為村族大事,部分本地宗族更保留食山頭、分豬肉,以及使用原居民的語言圍頭話進行祭祀儀式等傳統習俗。

在一般的宗族春秋二祭活動中,通常都包括祭者、祭品和祭禮三大元素。

祭祖儀式由主祭者帶領進行,他通常是族中輩份最高、最年長的族長,在儀式中代表整個宗族向祖先拜祭。

春秋二祭基本的祭品以「三牲酒禮」為主,包括豬、雞、魚(或以海味代替)、茶、酒、飯和湯。此外,還會加上帶有吉祥意思的生果、生菜、糕點、糖果等。有些宗族會加上「五生五熟」(即豬和雞的肉和內臟,生熟各半,分成十碟)。祭品會供奉在祠堂的祖先牌位前。這些祭品包含了族人孝敬祖先,並祈求五穀豐登的意思。

整個祭祖活動的重點是由主祭者進行的祭禮。主祭者在奏樂中向祖先下跪、叩首、上香、酌酒和獻財寶,並宣讀祝文。主祭者完成拜祭後,其餘族人便在禮生提示下,按照輩分高低,先後拜祭。完成祭禮後,執事向族人派發從祖先蒸嘗(即祖先留下的財產)中撥發的紅包及豬肉。隨後,族人會在祠堂享用盆菜;從前一些宗族更會在秋祭時帶備炊具,在山上祖先墓地附近煮食,稱為「食山頭」。

經歷數百年的傳承,春秋二祭成為本地宗族保留至今的傳統習俗之一,極具歷史價值。這項傳統蘊含了宗族後人對先人的敬意,以及祈求風調雨順、豐收富足的美好願望,反映了儒家社會慎終追遠的精神。透過參與每年的宗族祭祖,族人重新確認宗族成員的身分;年輕一輩也能借此機會與長輩和其他族人聯繫,認識宗族歷史,具有重要的社會功能和意義。

參考資料: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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