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可分為篆、隸、楷、行、草五種書體。篆書包括大篆及小篆,戰國或以前的篆書都屬於大篆,廣義上大篆指的是包括甲骨文、金文、籀文等小篆以前的文字,狹義上專指籀文。殷商至西周是大篆的鼎盛期。在秦統一以前,諸侯國各自為政,文字的形體極其紊亂,給政令的推行和文化交流造成了嚴重障礙。因此,秦始皇統一六國以後,推行「書同文」政策,將六國使用的文字改為小篆(秦篆),小篆是李斯以秦國文字為基礎,參照六國文字,創造出的一種形體勻圓齊整、筆畫簡略的新文字,也是秦朝的官方規範文字,皇帝詔書和政府正式文件一般用小篆書寫。
中國書法可分為篆、隸、楷、行、草五種書體。篆書包括大篆及小篆,戰國或以前的篆書都屬於大篆,廣義上大篆指的是包括 ...